新北市長坑國小校園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新北市長坑國小校園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115年8月
|
場地類別 |
計算基礎 |
場地使用費 |
管理費 |
冷氣空調費 |
|
運動場 |
每座每小時 |
700元/小時,使用照明加收電費1000元。 (上午7點以前,下午18點以後免費提供民眾運動。) |
300元 |
|
|
視聽中心 |
每座每小時 |
700元/小時 |
300元 |
每組(臺) 500元/小時 |
|
活動中心 |
每座每小時 |
1200元/小時 |
800元 |
每組(臺) 1000元/小時 |
|
圖書室 |
每座每小時 |
350元/小時 |
100元 |
每仟瓦10元/小時 |
|
電腦教室 |
每座每小時 |
350元/小時 |
100元 |
每仟瓦10元/小時 |
|
一般教室 |
每座每小時 |
250元/小時 |
100元 |
每仟瓦10元/小時 |
1.使用收費原則上以「3小時」為計算單位,使用未足一單位時段一半者,以一單位時段半價計算;未足一單位時段但超過一半者,以一單位時段計算。
2.凡使用場地者須自行做好環境衛生打掃與安全維護等相關之工作,或臨時雇工處理。
3.凡使用場地需預演或預先練習者,請於1週前洽本校總務處依規定辦理。
4.本基準未規範之學校特殊場地其收費基準請參考同性質場地予以訂之。
瀏覽數:

